河源校园附近禁设售烟点

更新时间:2015-12-21 01:30:12    点击次数:1551次    字号: 大号 中号 小号

  近日,记者从市烟草专卖局获悉,河源将于12月23日举行关于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拟取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总量限制,取消零售点间距限制,规定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及中小学校出入口50米范围内等12类情况不予设置卷烟零售点。

  据了解,《河源市烟草专卖局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所称卷烟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经申请人申请,依法申请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

  《草案》明确规定,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及中小学校出入口50米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及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的区域,住宅小区除平层全开放式门店外的其他场所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12种情况,将不予设置卷烟零售点。

  据市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草案》主要是依据过去5年我市卷烟零售点分布及运营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而制定。《草案》对出具政府主管部门占道经营许可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准予经营证明并在有效期限内的书报亭、电话亭、爱心亭等相对固定场所,可申请设立零售点。取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总量限制,只要符合条件者,按照要求申请即可发放。《草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卷烟流通秩序,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更有效地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听证会将邀请全市各县、区烟草专卖零售客户代表,符合条件的利害关系人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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