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凡进入中小学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为学校禁烟第一负责人。但从我观察的情况来看,执行得并不理想。
公共招待上是没有香烟费这一项了,但会议室、办公室的桌子下面还有烟灰缸。有老师说:“我就剩下抽烟这唯一的嗜好了,戒了烟生活还有什么乐趣?”除了在办公场所吞云吐雾之外,一些老师在操场检查课间操的时候,嘴里竟还含着烟,有领导问及,答曰:“还有一节课,现在不抽一支,来不及了。”
教师工作压力大,学校是烟草重灾区。由于教师的行为会深刻影响成长中的孩子,不少学生认为抽烟是很酷的一件事。当然,他们都是躲在隐蔽的角落里抽,厕所是他们最好的选择。有一段时间,学校的小便池里经常漂满烟蒂,为此校领导专门派教师值班检查,虽然好了一段时间,但之后依然如故。
我常常和同事分享张伯苓戒烟的轶事:南开中学张伯苓校长,看到有个学生的手指焦黄,估计一定经常吸烟。于是就严肃地批评:“吸烟有害,应该戒掉!”不料,这个学生盯着校长的烟袋反问道:“您不是也吸烟吗?怎么说我呢?”张伯苓被问得一时语塞,愣了半天,猛地一下,把陪伴自己半辈子的烟杆折成两截,郑重地说:“我以后不抽了,你也不要抽了!”他还让人把自己珍藏的吕宋烟叶取出,当众销毁。从此,张伯苓再没有吸过烟。我自己从大学时代开始抽烟,抽了20多年,还是戒了。我总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告诫学生,这些年我的学生中抽烟的已经很少了。
去年,我在澳门参观的时候发现,无论是学校,还是其他公共场所,抽烟的情况很少。同样是禁烟,澳门之所以执行得那么好,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澳门人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比如说,一个人抽烟了,肯定会有人制止或举报你。在澳门,只要举报都会加以查处并给予答复的。要知道,公共场所吸烟是违法的,除掉罚款,可能还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聘用。
在部分人的意识里,抽烟是个人的事,有法还有人不依,何况区区一个《通知》。校园禁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光宣传抽烟的危害不会有太大效果。除非有一天,家长和教师都能像张伯苓一样,痛下决心,远离烟草;除非有一天,每个人都牢固树立公民意识,对他人在公共场所抽烟的行为绝不姑息。(作者吴贤友,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文章第39次入选“锐评”栏目)